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于2009年创新性地在行业内建立了同业监督评议机制,以此确保各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的原则下开展业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保证同业监督评议机制的运行,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专门成立了同业监督评议委员会,明确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确定了同业监督评议的议事规则和互评规则。
江西省同业监督评议委员会分设产、寿险委员会,分别由各产、寿险会员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产、寿险同业监督评议委员会各设召集人一名,每季度一轮值。
同业监督评议委员会下设产、寿险执行组,具体负责同业监督评议委员会日常工作、起草有关文件材料、筹备会议、执行通过的决议等事项。
监督评议委员会可根据单项业务评议需要和公司要求, 临时设立评议小组,由各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成,就某一单项业务车险自律,见费出单,银行邮政代理业务等进行评议。
同业监督评议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有:制定同业监督互评规则并组织实行;拟定同业互评计划。其中每年度针对各省级会员公司综合性常规互评不得少于二次,针对其各地市级分公司综合性常规互评和单项业务互评不得少于四次;根据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或五个以上(产、寿险)会员公司的共同申请,开展专项互评。根据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客户投诉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开展互评;督导评议较差会员公司整改或处分方案落实,整改完成后组织验收检查。对拒不执行整改或处分方案的会员公司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同业监督评议委员会采取无记名评分方式,各(产、寿险)会员公司相互之间进行评议、打分。参与互评的公司对某一公司评分的平均值为该公司的最终分值,作为互评结果处理的依据。综合性互评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业务管理50分,人员流动管理30分,诚信建设20分。参与互评的公司对照互评内容进行互评打分,被评单位每存在一项缺陷扣10分,以此类推。专项互评不设分值,直接以文字形式反映互评公司该项存在的问题。
互评结果的处理分为限期整改、执行自律检查及提请监管部门查处三种方式。
为充分发挥发挥同业监督评议委员会的作用,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交替运用常规互评和专项互评两种方式组织对会员公司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评议。
常规互评主要是指各会员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遵守情况,以及自律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互评,涉及会员公司的业务管理、人员流动管理、诚信建设等方面内容。
例如,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于09年初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银邮规范工作,省行协趁机引入了专项互评机制。一是在每次银邮市场自律检查前,都召开专项互评会议,由各寿险公司分管副总根据评议规则对具体检查内容和重点检查地区和检查公司进行无记名投票,使得检查更加有重点,有方向,避免了过去检查过程中的找不到头绪的现象,也让各会员公司有了一个表达自己意向的机会并使那些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司得到警示和震慑。二是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也通过互评的方式进行商讨,即保证了对违约公司处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也避免了很多协会共同存在的违约行为得不到有力处理的弊端。
专项互评主要是指根据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或五个以上(产、寿险)会员公司的申请就某一特定事件进行评议。例如,为规范全省车险市场秩序,确保有关公约能够得到贯彻落实,省行协根据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的有关要求,专门制定了车险互评机制,每季度定期根据互评结果对反映最大的一家或几家公司进行专项检查。
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同业监督评议委员会制度建立一年以来,在规范市场行为、反映行业呼声、增进业内团结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得到各会员主体的一致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