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要护好钱袋子,远离养老骗局!

时间:2023-06-07 09:07:00.0 来源:消费者点评微信号

 案例介绍 

某日,两位老年客户(一位85岁,一位65岁)来到银行某网点办理转账汇款,因客户经常过来办理业务,面对工作人员询问汇款用途,两位老人便毫无保留地告诉工作人员是用于投资,称收款人是他们的朋友,汇款是投资某平台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投资少、回报高,是一种电子股票,在老年客户群体中非常流行。

出于职业敏感性,老人的话立即引起了在场工作人员的重视,怀疑该投资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经过网上查询,还发现该平台理财的加入方式以及投资收益模式动态+静态收益符合传销特征

随后,银行内控负责人和在场工作人员立刻将查询到的相关风险信息告知客户,并将非法集资诈骗的各类特征向客户耐心讲解,提示他们莫被“高额回报”蒙蔽。

但客户依旧表示身边很多朋友已经获利,执意要继续办理汇款业务。

为防止客户上当受骗,工作人员拨打了报警电话公安经侦民警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在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后,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非法集资的各种套路告诉客户,最终成功劝说客户放弃转账。

 

案例分析

非法集资定义: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四个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4.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案例启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1、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2、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3、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