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从定价权到选择权之变

时间:2015-12-28 11:27:13.0 来源:

 

   2015年6月1日,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六地启动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以下简称“商车改革”),无疑将在中国保险业发展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公开数据显示,试点启动之后的3个月,6个试点地区商业车险保费收入147亿元,同比增长5.9%,同时保费增速逐月回升;6个地区的投保率为 65.78%,同比提高了3.69个百分点;单均保费同比下降了9%,约77%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约23%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上升;试点地区商业车险出险频率同比下降27.79%,非试点地区同比上升0.52%;试点地区综合成本率较2015年前5月下降3.46个百分点,而非试点地区则上升0.29个百分点……

   数据是最好的佐证,试点的成效在一系列数据中得以呈现——市场运行平稳向好,消费者普遍获益,社会反映良好,保险业的社会形象也随之大为改观,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行业管理水平在同步提升,改革方案契合实际,过程管控及时有力。

  “此次商车改革建立了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辅的条款管理制度和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消费者的商业车险产品选择权将得到更充分尊重,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将逐步扩大。”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后,商业车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宽,更好地保障和服务了民生;商业车险产品供给也更为丰富,扩大消费者的选择权;商业车险费率水平总体保持了平稳,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低风险车主享受到了更低的车险保费。

   实际上,发端于海上贸易的保险业,其每一步的发展与创新始终与人类发展相生相伴。而要推动我国的保险业创新发展,就一定要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在市场化、法制化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保险的正能量。在这方面,商车改革起到了很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和投保率都在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如果说每辆车涉及一位车主,甚至一个家庭,那么车险的经营管理和服务必将对千家万户产生实质影响。所以,在今天,车险已不再是纯粹意义上的保险问题,更是一个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讲,商车改革的本质就是把定价权交给市场,由保险机构自主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定价。换言之,此次条款费率市场化,既是改革,又是向保险经营规律的回归,同时也是历史发展水到渠成的必然结果。毕竟,深化改革最好的方式就是用好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而市场机制的核心就是价格竞争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我们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关键举措。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在市场化改革中起到排头兵的作用。这就要求保险业加快条款费率等关键领域的改革,切实发挥市场在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保险全行业不断迸发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环境。

   “30多年来,我国保险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保险市场主体、保险监管体系日渐成熟,正在经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也意味着,我国保险业已经基本具备加快市场化改革的条件。而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正是推动我国车险行业破茧成蝶的关键步骤,既必不可少,也正当其时。”一位不愿具名的财险公司总裁表示,商车改革既是我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保险业更好服务社会民生的必由之路,更是我国迈向世界保险强国的必由之路。

   近日,保监会再次印发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商车改革试点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在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地开展第二批试点。从目前商业车险产品设计来看,保险公司正在逐渐深入把握保险的本质,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满足投保人“碎片化”、个性化和小众群体的需求。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未来,商业车险客户定将能享受到更加便捷的理赔服务体验,而随着众多新兴技术的发展应用,也使得按需定制、按用付费等理念成为可能,再加之商车改革背景下费率的浮动调整,应可对规范、安全的驾驶习惯的养成等社会溢出效应产生协同助推的效果。

   可以预期的是,在即将到来的2016年,商车改革将驱动财产保险行业丰富商业车险保险产品供给,提高风险保障程度,更广泛地满足投保人需求,进而撬动保险业更大程度的变革,引领行业实现更加美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