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保险业将持续稳健发展

时间:2016-01-08 15:36:28.0 来源:

 

在过去一年里,保险业凭借稳健的发展态势成为金融业的亮丽风景。根据中国保监会最新统计数据,2015年前11个月,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2.2万亿元,同比增幅高达20%,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环境下逆势高增长,可谓一枝独秀。究其根本,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监管机构近年来一系列“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监管政策的引导。

正如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多次在公开发言中指出,未来2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保险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代”。可以预见,在“十三五”开局之年的2016年,随着监管部门继续推动市场化改革、鼓励创新、引导民生保障,保险业的稳健发展态势或将持续。

市场化改革释放红利

“微观政策要活,就是要把企业真正当作经济发展的主体,‘放水养鱼’,让企业去创造有效供给和开拓消费市场。”谈及保险监管的关键词,“市场化改革”一词绝对独占鳌头。

近年来,保监会持续推进保险产品定价、资金运用、偿付能力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切实增强保险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从2013年8月到2015年9月,保监会按照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三步走”的路径完成了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放开了已执行14年的2.5%的利率上限,增强了公司自主经营动力,推动人身保险业务步入快速发展通道。据统计,2014年,普通型人身险实现保费同比增长265%;2015年,实施万能险费率改革,9月末万能险规模保费收入达4824.6亿元,同比增长85.3%,前3季度因费率改革等政策拉动的新增人身险保费收入超800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保监会还着力于持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使得保险机构成为金融市场中投资领域最丰富的金融机构之一。2015年前11个月,资金运用收益7017.73亿元,同比增长70%,资金运用年化收益率为7.5%,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最好水平。2013年开始,保监会将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等产品发行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截至2015年11月,累计注册规模为1.25万亿元,两年多以来的注册规模是过去7年的4倍。并且稳步放宽投资范围和比例,2014年放开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优先股、创业投资基金,2015年扩大境外投资范围、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等;将原先50 余项监管比例减少至10余项;支持保险资金运用创新。同时运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分类监管、资产负债匹配、资产托管等监管工具全面加强保险资金运用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

此外,为解决偿一代以规模为导向、风险覆盖不够全面等问题,2015年2月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偿二代”)并开展试运行。偿二代具有坚持风险导向、立足我国实际、国际可比的特点。

关注新趋势鼓励创新

对于保险业出现的新趋势、新业态,监管机构则一直保持着小心呵护并且严格规范的态度。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呈现加速发展态势。2015年前10个月,互联网保险业务共实现签单保费2034亿元,同比增长1.84倍。互联网特色保险产品不断涌现,如退货运费险、网络账户安全保险、P2P借款保证保险、淘宝卖家健康保险等。为充分发挥互联网保险在促进金融普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独特优势,继2013年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开业后,2015年保监会又批准筹建易安产险、安心产险、泰康在线三家互联网保险公司。

2015年9月份,保监会公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护航其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第一个落地的分类监管细则,该暂行办法按照鼓励创新、适度监管、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原则,对互联网的经营规则、信息披露、客户服务、信息安全等作出了明确规范;同时放开了部分险种的经营区域限制,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服务模式。

随着作为国际上两大主要保险组织形式之一的相互保险在我国进入全新探索阶段,去年2月份,保监会公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明确将推动三类相互保险组织发展,促进相互保险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为顺应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趋势,去年7月份,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筹建期治理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保险公司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创新保险产品,改造经营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更有效地融入和服务互联网经济发展。

引导保障民生开辟蓝海

为实现保险“新国十条”中对行业寄予的厚望,“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监管层还多措并举,引导保险业开辟新蓝海。

2015年8月份,保监会下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2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紧接着保监会又公布了《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和示范条款的通知》,以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保持较快增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

监管部门还引导保险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截至2015年三季度,共有17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8个省(区、市)开展了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8亿人,占应覆盖人数的近80%,全国累计有500多万人直接受益于大病保险,各地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水平普遍提高了 10至15个百分点,全国最高赔付达80余万元。

与此同时,为维护投保农户利益,保监会在去年不仅联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订工作的通知》,扩大保险责任、提高保障程度、取消绝对免赔条款、提高理赔比例,而且还发布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对保险公司承保、理赔、协办和内控等关键环节确立规范,提高农业保险规范化管理水平。此外,监管部门还推动了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