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远程“双定” 一箭多雕

时间:2016-02-29 14:56:33.0 来源:中国保险报 中保网

□王小韦 马丽娟

针对道路发生的特定小型交通事故,当事人使用微信上传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向交警部门、保险公司进行报警、报案。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保险公司不委派工作人员现场处置,依据微信上传的现场照片,分别在线上远程确定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以下称交通事故“双定”上线),并将定责定损结论反馈给事故当事人,当事人据此直接进行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双定”上线,表面是将定责、定损工作从线下向线上转移,是已经运行的快速理赔机制的“升级版”,是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和智能手机大量普及的产物,体现了“互联网+”在小型交通事故处理、车险查勘理赔中的运用。从报道的信息看,多数地区对于交通事故“双定”上线持肯定的态度,积极探索,少数地区的保险机构认为其中蕴含的道德风险不容小觑,持谨慎态度。

本文以研究交通事故“双定”上线和车险经营互动关系为主线,梳理全国多地微信远程“双定”发展创新性和互补性,对推广、普及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同业交流和深思。

创新性:多方共赢

截至目前,实行交通事故“双定”上线的城市主要有北京、广州、上海、三亚、深圳、厦门等地,具体做法大同小异,各有千秋,相互之间具有互补性。下面,以北京做法为例简要介绍。据报载,2015年上半年,北京市交管局和北京保监局、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共同研发国内首个交通事故快清快处科技系统和“事故e处理” 手机APP,可以实现上传事故照片、线上定责、线上向保险公司报案、线上定损等。本质上是现行的快速理赔机制的升级版,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适用对象仅限于机动车辆之间事故,不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行人之间,且存在于酒驾、无号牌、无驾照情形。二是责任简单。仅限一方无责、另一全责和双方同等责两种情形,责任分配复杂于上述情形不再适用。三是后果轻微。事故车辆能够移动。四是双方认可。事故双方对于远程定责、定损机制认可,容易达成一致意见。五是损失较小。

实行交通事故定责定损“双定”上线,一箭多雕,实现多赢,对于疏导交通秩序、提升车险理赔能力和社会治理都有积极作用。

一是疏导交通秩序。导致城市交通拥堵的原因很多,既有城市发展规划和人口增加转移不匹配度、机动车快速增长和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规意识不匹配等基础性因素,也有小型交通事故不能快处、事故车辆不能快移动的短暂性因素。在基础性因素不能迅速克服的条件下,要消除堵点,寻求小型交通事故快处快移机制无疑是 “短平快”手段之一。推行小型交通事故快速定责定损,为快速移动事故车辆奠定了基础,有利于事故车辆迅速开到修理厂维修或者移挪至非交通干道上,迅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是提升车险理赔。按照现行交强险和商业车险运行规则,部分小型交通事故需要商业车险承担的部分就需要责任认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报警、报案需要双重的等待时间,如果实行责任、损失“双定”上线,就可以实现当事人自主完成交通事故现场的查勘工作,依据微信上传的现场照片,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确定。同时,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降低了查勘定损的人力资源成本,同时有利于提高车险客户的保险体验。

三是社会治理水平提高。快速处理微型交通事故也是一个国家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推出小型交通事故责任、损失“双定”上线,有利于事故纠纷的化解,有利于迅速处置交通堵点,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实践证明,提高改进工作机制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手段。例如,北京首选交通繁忙、警力相对不足的区域开展试点,收到良好的效果。

挑战性:自我改善

从逻辑关系上讲,凡事都有两面性。实行交通事故定责定损“双定”上线,同样如此。从报道的信息看,一些保险公司对于远程定责定损出现了“因噎废食”的思维模式,有意识逐步收缩适用范围,主要原因是认为其中蕴藏着防不胜防的道德风险。在试点初期,个别保险公司出现的不适应都实属正常,试点就需要有一个适应期。但是从长远看、从发展趋势看,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不应当消极看待和敷衍应对,应当提高经营的能力主动防范风险,充分发挥经营风险的业务专长。在小型交通事故处理上,一方面服务好绝大多数的出险车主,另一方面通过调节保费、技术手段应对存在极少数有道德风险的车主。

一是惩戒。从风险识别的角度看,交通事故定责定损“双定”上线,其适应的对象就是小型的交通事故。据笔者了解,多数地区快赔案件的金额在2000元至 5000元之间,事故责任认定限于一方无责、另一全责和双方同等责两种情形,要求驾驶人合格且无酒驾、车辆符合交通管理的要求。理论上看,其风险较小。对于认定存在道德风险的案件,有足够证据的,保险公司可以拒赔或者起诉追回赔款。另外,按照正在试点中的商业车险经营规则,次年保费与出现次数挂钩,一般正常的车主虚构小型交通事故的车主不多。司法实践案件显示,车险中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保的多数为全损、盗窃等,这些案件定责定损不适用。如果说发现客户在使用微信手段中存在欺诈行为,不妨将其信息上传至现在的车险信息平台,与次年保费挂钩。

二是防范。从本质上讲,小型交通事故定责定损“双定”上线,就是现行的快速理赔机制由线下向线上转移的升级版,是技术进步的产物。所以,应对其中蕴藏的道德风险,还是需要着眼于技术手段,依靠技术进步。保险业本身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应当多从防范的角度出发采取措施。例如,通过数据分析,对于使用微信报警、报案存在作弊现象偏高的区域,不妨增加上传照片的数量。

三是精算。保险业是依靠大数据开展业务的行业,对于出现的道德风险识别和化解也需要用大数据思维。1、大数据评估。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通过大数据计算出适用远程定责定损客户中有道德风险客户的占比,使评估建立在海量数据的基础上。2、个性化处理。在评估的基础上,如果得出存在道德风险客户占比较不大、属于个案,建议个性化处理,例如增加保费等措施。3、源头上化解。在评估的基础上,如果得出存在道德风险客户占比较大,属于共性问题,不妨可以考虑在产品定价环节提高车险保费。

完备性:稳扎稳打

一是加强研究,统一理论。全国各地区做法不同,反映了对于同一问题理解的差异性。从理论上看,分类管理法是非常科学的管理方法。按照交通事故的大小,采取不同程序的处理方法,无论是对交警部门,还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必要的。对小型交通事故的处理采取简易处理程序,适用的基本条件应当可以设定统一的内容,如果各地采取差异化,可以在具体金额之间体现,但是对于基本流程和作业标准应当一致。建议由保监会、公安部等政府机构牵头,组织行业内的专家进行交流探讨,达成共识,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相应的基层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开展工作确定统一的行为规范。

二是完善制度,统一管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的扩大,商业车险经营规则全国统一化的步伐加快,为全国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道德风险问题,已经发现可以采取相应的惩治机制。例如,行业联动增加保费、设定免赔标准等措施。

三是依靠技术,统一标准。对于实行“双定”上线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问题,需要依靠技术手段加以识别。例如,厦门的“双定”系统引入了证据云司法保存,全国首创。在确定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下,由各级保险行业协会牵头,配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通过技术手段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尽量减少人为干预,提高此项工作的公信力。

四是加强培训,统一尺度。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软硬件设备一致的前提下,加强人员培训就是关键环节。一般来说,在制度、流程、技术手段一样的基础上,掌握同样技能的员工操作出的结果是一样的,这样就可以确保微信定责、定损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借助和完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提升车险理赔工作效率和质量,必将循序渐进改变甚至颠覆传统的小型案件思维和处理模式,谱写车险经营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