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开放背景下的中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19-08-21 08:45:46.0 来源:中保协网站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启动了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在这一大背景下,2018年以来,我国政府和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扩大金融保险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新举措,核心内容是大幅放宽外资机构市场准入。在各项政策作用下,保险业对外开放呈现加速推进的积极态势,这将对我国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对外开放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保险业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深入总结发展经验,其中一个重要动力就是在自力更生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以开放促创新,可以说对外开放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

第一阶段:1979-2001年

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内保险业复业,对外开放步伐随之启动。

     一方面,积极“走出去”。这一时期,人保驻伦敦联络处成立,平安、太保先后在香港成立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为中国企业的出口业务提供外汇等方面的风险保障。

     另一方面,大胆“引进来”。经国务院批准,美国友邦在1992年率先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开启外资险企入华的先河。随后日本东京海上、加拿大宏利等先后进入中国市场。截至2001年底,共有外资保险公司29家。

 

第二阶段:2001-2012年

2001年12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我国保险业由此进入了大幅对外开放和加速发展时期。

      一是政府和监管加大开放政策力度。根据入世时的承诺,逐步取消经营地域限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分别允许合资寿险和非寿险公司外资股比达到50%和51%。2004年3月,原保监会审议通过《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初步建立起专门的外资保险机构管理制度。

    二是外资机构加速进入中国市场。这一时期,德国安联集团、法国安盛集团、英国保诚集团、荷兰国际集团、美国大都会人寿、日本生命人寿、加拿大永明人寿、伦敦劳合社、瑞士再保险、德国慕尼黑再保险等国际知名保险机构,纷纷通过合资等方式布局中国保险市场,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增至46家。

        三是我国保险机构“走出去”取得较大进展。这一时期,人保在香港设立财险子公司,太平在澳门和新加坡设立财险子公司,中再在伦敦成立再保险子公司,中国信保累计支持企业获得融资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平安收购欧洲富通集团,成为中国保险企业首次市场化的大型境外并购。

第三阶段:2012年至今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金融保险业进入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阶段。

      一是国家层面统筹推进开放大局。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提出“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要确保落地”,同时强调“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2019年7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将原来规定的2021年取消证券、期货、寿险外资股比限制提前至2020年”。这表明,加快保险业对外开放已成为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我国全面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内容。

     二是监管部门加速出台具体政策。在党中央领导下,银保监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2018年4月出台“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等15条措施,2019年5月出台“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等12条措施,2019年7月出台“缩短外资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至2020年”等7条措施,政策步伐不断加快。

         三是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59家外资保险机构,共有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132家代表处,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首家外资养老保险公司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相继获批筹建,外资保险机构保费市场占有率增至6.84%。保险业协会行业交流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外资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约48%,增幅大大高于中资人身险公司。可以说,外资机构已成为中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水平开放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改革开放40年来,保险业正是在不断开放中发展壮大起来的。1980〜2018年,我国原保险保费收入从4.6亿元增至3.8万亿元,全球排名从第68位跃升至第2位,在全球保险市场中的份额从不足0.1%增至11%,成为全球保险市场的主要增长引擎。但不可否认,我国保险业发展质量还不够高,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保障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保障供给之间还存在深刻矛盾,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动力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转型。为了更好实现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水平开放是必然选择。

一是有利于行业更好服务国计民生。

     2018年,我国保险深度2724.46元/人、保险密度4.2%,较同期全球平均水平(683.83美元/人、5.4%)还有差距,与发达市场差距更大;此外,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刚刚起步,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在全国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刚突破3%,保险赔付支出在自然灾害直接损失中占比仅为3%左右,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和层次还不足等。而一些优秀外资险企在养老、健康、巨灾、农险等领域有相对成熟的模式和丰富的产品,扩大开放有利于丰富保障供给,利用外资险企的产品服务来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保障需求。

二是有利于行业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1992年,友邦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后,引进营销员体制,带来长期寿险、健康险等新业务,丰富了市场供给,也开启了人身险高速增长阶段。2018年,寿险、健康险业务在总保费收入中占比分别达54.47%、14.34%,成为拉动保费增长的主动力;个险保费收入占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比重达58.84%,成为行业保费收入的主渠道。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加速了投连、分红、万能等新险种的引进和发展,带动车险条款费率改革步伐,带来股份制改造和公司治理的经验。可以说,开放没有使中国保险业败弱,反而使中国保险业逐步强大。

三是有利于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在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动能都在深刻转型,过去的资产驱动负债模式、“负债本币化、资产美元化”的经营思路、片面注重短期理财产品的业务结构、高投入高成本高消耗的粗放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在具体转型及如何实现等方面,外资险企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等方面具有比较成熟的经验或独有的特色,可以提供很好的借鉴,扩大开放有利于我国保险业取长补短、加速推进自身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四是有利于行业纵深拓展市场空间。

     一方面,在与外资机构开展竞争与合作中,中资保险机构可以更深入理解国际保险市场的文化、规则与技术,更深刻地观察国际同行如何对其加以运用、实现全球展业。这有利于中国保险业更好“走出去”,既增强了全球资产配置能力,又为“一带一路”建设和我国实体经济“走出去”提供了更高质量的保障服务。另一方面,我国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保障需求旺盛、增长动能强劲,据瑞再Sigma报告研究预测,2030年后中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大保险市场。在现阶段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有利于双方携手、共同拓展中国市场这片巨大的蓝海。

       同时也应该看到, 对外开放不可避免会带来一系列挑战。一方面,风险更加复杂多样,境外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反洗钱风险和汇率风险增大,风险传递和风险共振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另一方面,我国保险市场体系内生的公司治理失效风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等也将更充分地暴露出来。除中外资机构间的竞争加剧可以预料之外,特别是中小保险机构将面临较大压力。但挑战是短期性的,机遇是长期性的;挑战是局部性的,机遇是全局性的,总体上看还是机遇大于挑战。

以高水平开放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以开放促改革,是保险业过去几十年的发展经验;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险业的当务之急,也是事关未来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课题。行业应当在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立足自身实际,实现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动力、发展战略等各方面的全面升级
一是坚决转变发展理念。

     坚持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转变过去把保险作为融资平台赚快钱的惯性思维,坚决摈弃“重规模、轻合规”的粗放发展模式。坚持包容普惠的发展理念,贯彻普惠金融原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借鉴国际经验大力发展养老、健康、农业、巨灾等更具保障性的业务。坚持推进保险回归保障本源,构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保障、服务社会治理的大格局。

二是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从根本入手,抓住公司治理这个风险管理的“牛鼻子”,通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严格规范股权管理、增强股东约束、规范“三会一层”建设、完善发展战略规划和风险管理机制等举措,切实提升行业公司治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向重点发力,继续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稳定,切实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建立风险管理框架,丰富资产负债管理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三是大力深化供给侧改革。

     优化机构体系,完善大中小机构布局,注重发展专业化、特色化保险机构,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保险机构体系。优化市场体系,根据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重新设计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考核体系,控制和降低成本、增强激励约束机制。优化产品服务体系,真正把“以客户为中心”理念落到实处,从客户需求出发,推出更多保障性强、消费者满意的产品服务,同时开发差异化、定制化产品服务,优化客户体验。

四是积极推进保险科技创新。

     充分利用我国“互联网+”政策的红利,积极打造自身竞争优势。可以抓住现有海量客户资源,加快运用保险科技创新成果,赋能于客户画像、精准营销、精准定价、智能销售、快速理赔、增值服务等全流程各环节,实现成本控制和价值提升;也可以从保险服务出发,以科技手段为桥梁,与汽车产业、健康产业、文化产业等不同产业实现融通发展,打造“保险+”式的产业链和生态圈,通过技术创新推动商业模式变革。

充分发挥协会在服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中的作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未来4年,是我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时期,也是保险业协会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阶段。新一届理事会将坚持以自律为核心,综合发挥服务、维权、交流、宣传等职能,围绕当前形势,重点从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坚持聚焦主责主业。

    当前,协会已经基本建立以自律公约、示范条款、风险费率、团体标准、信息披露、教育培训为手段,涵盖各险种各领域的协会自律体系。下一步,将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难点开展自律。在财产险领域,主要是服务行业治理车险乱象,同时加快制定和发布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等领域示范条款和纯风险费率,提升非车险领域的标准化水平。在人身险领域,适应人身险产品改革需要,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和保险产品通俗化、简单化、标准化研究。

二是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

    大力提升协会工作的专业水准,准确把握监管政策、深入了解保险市场、熟练运用自律手段,打造专业化的社团组织。当前正在开展的研究有:行业应对重大灾害风险事故处理机制研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契约型)的范围研究,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研究,重大疾病定义研究,税优健康险调研等。未来,将持续选择行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组织力量集中开展研究,努力推出一批更具前瞻性、引领性、专业性的成果,为行业转型发展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撑。

三是积极推动中外资保险机构交流合作。

    协会作为行业交流的桥梁纽带,有责任推动中外资机构加强沟通合作。目前,协会每年组织中国寿险业十月峰会等行业交流会议,邀请国内外保险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分享发展经验,探索合作之道。成立外资保险公司专业委员会,现有46家在华外资保险机构加入,每年召开会议,研讨“一带一路”等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持续举办、参加两岸四地保险业论坛,推动保险业交流合作。参加亚洲费率厘定论坛,与亚洲各保险市场分享发展经验。与全球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业组织签署合作备忘录,每年接待数十次国际同行来访。向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反馈中外资保险机构的合理诉求和呼声,维护行业发展合理权益等。未来,将继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为促进中外资保险机构合作共赢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