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炜:标准化建设引领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06-22 08:44:17.0 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金融杂志 ,作者邢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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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2020年第12期发表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邢炜的文章《标准化建设引领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全文如下:


保险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主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建设不断推进,助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



保险标准化发展取得新成效


  • 坚持完善保险标准体系


以保险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代表的政府标准,与保险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代表的市场标准互为补充,形成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政府标准筑牢底线。保险业第一项国家标准《保险术语》于2019年4月正式实施,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行业风险管控,促进保险业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险业已发布数据交换、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要求等行业标准40余项,同时为规范引导网络安全、统一行业代码等,正在推进10余项行业标准编制,支撑保险业健康发展。


市场标准蓬勃发展。作为国家首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聚焦保险主责主业,围绕农业保险、人身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健康保险等领域,累计发布保险业协会标准近60项,服务我国保险业标准化体系的支撑补充;辅助监管,通过制定协会标准、发挥行业自律,助力防风险治乱象,服务政府治理;围绕行业重点难点,开展标准化研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形成了与我国保险业发展相适应的团体标准体制机制,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 保险标准与监管治理融合发展


在健康管理方面,配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发布及未来长护险相关监管要求的出台,扎实有效推动健康管理、长期护理服务操作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工作。在意外险方面,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正开展意外险标准体系研究和相关标准制定工作。在农业保险方面,全面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印发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农险承保理赔效率,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等标准。在公司治理方面,制定并发布具有较强实用性的系列标准,针对保险业公司治理中的管理活动和决策,以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实务操作,本着“重点突出、急用先行”的原则,确定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作为具体内容。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建立针对各保险机构投诉处理质量的管理标准,充分发挥标准作为技术规则的优势,配合监管政策落地实施。


  • 保险标准在保险科技领域加强供给


近年来,保险业标准建设重点围绕促进新技术应用、加强保险公司合规风控、加大信息化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一是《保险车型编码规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代码》等国家标准加速推进。二是《电子保单业务规范》等行业标准陆续正式发布。三是发布了车联网、保险云计算应用等协会标准,引领行业在保险科技、新技术领域的创新发展。车联网数据采集标准的制定,为保险业与汽车行业的交流交互打下了基础,有效促进了两行业间的数据应用。


  • 标准助力保险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


在服务建筑行业方面,制定企业财产保险公估领域系列协会标准,填补了保险公估行业长久以来的标准空白。相关标准的出台有效指导各保险公估机构,为建筑行业做好基础服务工作,服务质量从此有标可依。在服务汽车维修行业方面,推动汽车维修工时及后市场的标准制定,提升维修人员技能水平,也有利于简化定损流程,提高保险业控费水平,保证理赔质量,促进保险业服务能力的高水平发展。在服务核电安全方面,聚焦对民用核设施所进行的核保险风险评估工作的评估模块、评估流程等内容,联合核电行业制定了核电风险等六项系列协会标准计划,有利于提升核保险风险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也为核电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风险评估服务,有效帮助核电企业提高风险防范管理水平。在服务光伏行业方面,全面落实《中国银保监会 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目前正在制定的《保险行业光伏组件承保验厂规范》标准,将有效促进国内光伏产业的出口,同时又能达到规范光伏承保展业有序开展的最终目的。



正确把握当前标准化工作形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标准引领,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保险标准化工作要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在推进保险业稳健、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一是持续深化保险标准供给侧改革。坚持保险姓保,聚焦主业,关注社会需求,发展党和人民需要的保险业,不断提高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高质量的保险业发展需要高质量的保险标准,当前部分标准缺失、老旧的问题依然突出,与信息技术标准相比,保险产品标准、保险服务标准和保险管理标准仍然薄弱,与满足现代保险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尚存在一定距离。提高保险标准供给质量,首先是优化结构、健全标准体系,继续深入落实《深化保险业标准化改革方案》《中国保险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中的明确要求。其次是要捋清行业发展需求,补齐重点领域的标准短板,加强保险科技等新技术的标准供给,聚焦人身保险产品的规范和创新,加快制定健康、养老等方面标准,推动保险产品通俗化、简单化和标准化。最后是要前瞻性地做好标准预研,紧跟保险热点领域和发展趋势,做好标准需求预判研究和各层级间标准的协同推进,强化标准引领。


二是持续提升保险标准高质量建设。2019年银保监会根据标准管理要求,对发布超过5年的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后续已列入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中,切实保障标准体系和标准内容的质量水平。保险业团体标准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进行编制,2020年保险业协会将根据保险标准管理要求,对制度进行重新修订,新制度将作为保险业团体标准质量的考评依据,促进保险业标准编制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是持续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标准实施与应用机制。开展《保险市场标准与政府标准的协同转化机制》等课题研究。一方面,从市场标准与政府标准双轮驱动、协同推进的角度,提升标准治理能力。另一方面,从企业自主应用标准、实施标准、评价标准方面,总结经验,完善标准治理反馈体系。同时,不断加强对标准化实施的宣贯与监督。



共创保险标准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保险标准化工作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指示精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标准引领、服务保险业高质量稳健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标准供给。保险标准供给要围绕辅助监管治理、服务行业发展的现代化建设大局。一方面,要积极完善保险标准体系的建设,丰富各层级标准的制定,使标准各司其职,各归其位,共同服务于保险业对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和支持。另一方面,聚焦于核心业务和新兴领域标准研制。加快围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推动机动车辆保险、健康管理、长期护理、养老信息化等领域标准制定,着力开展与消费者、服务社会民生息息相关的标准研制,强化标准引领,助力行业自律,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提高保险标准实施效能。标准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是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在实施方法上,要积极调动各方参与性,加强标准试点示范,发挥优秀排头兵的带头作用,引导更多的机构参与到标准化工作中,促进行业整体规范发展。在实施渠道上,要用好各种工作机制。探索标准化宣传新方法,充分利用“7•8保险公众宣传日”、全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平台,做好保险标准化宣传,提高全行业标准化认识,建立“找标、对标、达标”的治理体系。加强标准的验证和实施效果评估,推动标准制定部门与实施部门联动,提高标准应用效果。


三是深入开展保险标准化研究。加强标准促进保险业质量提升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形成可复制模式,服务于保险供给侧改革。针对各层级保险标准转化路径、标准成熟度指标考量、对保险机构企业标准管理等探索性课题,通过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方法新经验,形成有实际操作性的研究成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


四是健全标准质量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标准审查质量和效率,将标准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作为重要考量依据,多出高水平标准,发挥标准对质量提升的耦合作用,以标准促发展,以标准提质量。鼓励保险机构管理、技术相关人员积极参与标准研制工作,提升保险机构管理、技术相关人员的标准意识和能力。鼓励保险机构管理、技术相关人员参与标准创新,鼓励保险业专家牵头承担重要标准研制项目。


五是加快提升保险标准国际化水平。伴随保险业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险标准应该形成联动,有效促进行业的双向开放。在标准的预研阶段,鼓励内外资保险机构公平参与我国保险标准化工作,提出新形势下保险标准的国际化需求。在标准编制阶段,鼓励内外资保险机构广泛参加,提供更多国际视角,提升我国保险业标准的国际话语权。在标准实施阶段,协会等社团组织与国际机构开展标准应用研究,探索标准的“双引”、标准互认等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