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异地理赔案件存在风险大、管控难的问题。近日,由人保财险浙江金华金东理赔分中心处理的一起异地稽查案件落下帷幕,理赔人员成功侦破了这起异地发生的顶包案件,减少赔款44.37万元。
案件起因于2015年11月18日,人保财险金东理赔分中心接到通赔岗反馈由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营业部承保的沪M×××8(临时)宝马M3在江苏省盐城市交通事故车停车场要求定损,车损估损60万元,出险地询问承保地是否授权委托定损。人保财险金东理赔分中心接到相关反馈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报案记录进行筛查,确认2015年10月28日,报案人张某向95518报案称沪M×××8(临时)机动车辆在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与毓龙路交叉口碰撞护栏,造成本车损、本车1人伤、三者护栏受损的事故,事故的出险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凌晨2点,事故发生后车主未及时报案。
理赔人员查询到承保资料显示此车“暂未上牌”,而报案时车主描述该车车牌为“苏A×××5”,但是出险后照片显示此车无相关牌照信息,分中心捕捉到其中的蹊跷,认定案件存在较大疑点。随即人保财险金东理赔分中心安排人员专人前往江苏省盐城市对事故车辆损失情况展开调查。经后续与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该案发生事故后无直接证据证明事故驾驶员酒驾,但是车辆非驾驶员孙某驾驶,属于发生事故发生后驾驶员人为顶包的违法行为。该案根据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约定,不属于保险赔偿责任。此次交通事故,标的车辆定损金额427105元,三者财产损失6600元,本车人员伤亡10000元。最后在顶包事实面前,被保险人张某在交警队出具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申请书,同时向交警队申请撤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