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完,还需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吗?
时间:2016-08-05 10:34:26.0
来源:
我们了解到,当有部分消费者投保时,保险公司让被保险人体检。那么,如果体检结果并没有显示被保险人有什么疾病,这种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清楚自己有过往病史或者慢性疾病,有没有义务告诉保险公司呢?或者说,保险公司在指定的医院对被保险人身体进行的体检活动,是否能免除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我们不妨先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保险法规定,告知义务是指投保人将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危险信息有关的事项向保险人作如实陈述。
-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公司要求消费者体检,是因为可以帮助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但是,这只是评估保险责任的方式之一。因为人体健康状况复杂,许多病症、异常状况都难以检查出来,并且基于成本和效率考虑,不能让所有客户进行体检,也不可能对客户进行无限体检。所以,体检最大的意义在于发现消费者未显露的甚至自己都不知道的风险问题。因此,体检医院的检查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并行不悖。在投保时,消费者一定要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否则,虽然经保险公司体检未发现身体状况异常,但是在发病后,经调查发现投保前已患病,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