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消费者对于重疾险的相关问题不太了解,今天就关于这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重疾保额最高一般50万,请问这样的保额足够么?对于一线城市要负担房贷的家庭,一旦身故50万也无法维持多久的生活吧?
重疾险,是指被保险人患上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若担心保额无法覆盖高额医疗费用,可以选择合适的医疗险作为补充。医疗险是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消费型保险。
而身故后对家庭收入的保障一般通过人寿保险来完成。
此外,重疾险保额只有未成年人一般存在50万元的限制,而成年人在35岁以下通常为年收入的20倍为限。
同一张保单里有寿险还有重疾,如果发生重疾导致身故时,能否享受两者同时赔付呢。还是只赔付其中一个?
通常情况下,一款保险既包含寿险责任,又包含重疾险责任, 两者会共用保额,赔付了一个,另外一个就没有保额可以赔付了。
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重疾险中的“恶性肿瘤”条款中写的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编码,假如以后这个标准更新了,比如未来医学界采用ICD11、12等,到时就不符合10的分类标准了,那么保险还生效吗?理赔怎么办呢?
通常情况下,恶性肿瘤的种类不会减少,只会有新发现的肿瘤类型加入进ICD分类。
如若国内引进了更新的国际分类标准,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也就是说,即使国际疾病分类发生变化,也优先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