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有的消费者对于人身保险投保的问题不太了解,今天就关于这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男女朋友之间可以投保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男女朋友之间不具备法律上的保险利益,通常保险公司不愿接受投保,且由于投保后是否能长期续交保费存在不确定性,男女朋友间投保交费期长的保险,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劝消费者等到婚后再投保。
继父母和及子女之间可以投保么?
可以,继父继母和继子继女之间存在法律认可的保险利益。
祖父母可以给孙子孙女投保么?
可以,但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三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也就是说孙子孙女为8岁以下未成年人时不能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