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题
很多人认为自己购买了意外险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都会赔偿。但有些购买了意外险的客户在发生意外后,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是保险公司的原因,还是被保险人遇到的“意外”压根儿就不在保险公司意外险所承保的范围内?
晓保提醒,如果想要购买意外险,首先要弄明白意外险理赔中的哪些意外不在赔偿范围内,我们先来了解这几项~
妊娠意外
怀有身孕的张女士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意外险产品,几个月张女士不小心摔了一跤,担心孩子有影响,只好到医院就诊,医生建议住院观察治疗。10几天后张女士出院,成功保胎,伤痕也无大碍。出院后,张女士想到之前购买的意外险,便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可最终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张女士由于怀孕,即使造成意外也属于保险公司免责条款范围内。
就被保险人妊娠来讲,这时的意外风险肯定会进一步增加,所以,多数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都会把“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处在妊娠期,而想要在此期间让自己得到全面的意外保障,现在也不是没有保险产品可保,像母婴综合保险就是不错的选择。
食物中毒
天热时食物容易腐烂变质,可孙大婶家没有冰箱,食物也只好常温储藏。一个周末,说好女儿全家来吃饭,可菜做好了,女儿来电话说单位临时加班来不了。菜做了不少,孙大婶觉得吃一顿后剩下的菜倒了可惜,所以第二天再接着吃,没想到这一吃,吃出了状况。孙大婶出现了肚子痛、呕吐等状况,到了医院经医生诊断,属于食物中毒。因孙大婶之前购买了意外医疗险,所以“病”好后,便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终却被保险公司拒绝,原因是个体食物中毒不在意外范围之内。
如果说食物中毒,它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这些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引起当事人患上肠胃疾病,也可能是与个人体质有关。一般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保险公司对这种“意外”不赔。
意外险“保什么”
意外身故:比如某人买了意外险,出车祸死亡,赔付保额。
意外残疾:比如双眼失明,按照人身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付。
意外医疗:因为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可以补偿,比如意外摔伤等。
意外津贴:比如因为意外住院一个月,每天给200元津贴。
现在国内的意外险,主要分为寿险公司的意外险,和财险公司的意外险。前者往往作为附加险的形式存在,后者往往为短期意外险。
TIPS
意外险,顾名思义,保意外,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的事件导致人身的损害,就属于保险意义上的意外。
意外险主要保的范畴是: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意外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