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有效识别销售误导!

时间:2022-12-07 08:51:33.0 来源:消费者点评微信公众号

 

案例介绍

2018年6月经业务人员陈某介绍投保某公司保险产品,销售人员承诺该产品收益高,大小疾病都可以理赔,且未告知犹豫期外退保会有损失。现得知退保是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给付退保金,远低于所交保费,与销售人员介绍的内容不符,客户认为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

 

案例分析

根据《人身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销售人员在销售人身险新型产品时,应向保险消费者充分说明分红保险未来红利分配水平是不确定的,取决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根据《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回访制度,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回访工作,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并及时记录回访情况。确认投保人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的内容;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保险期间;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受到的损失等重要信息。


上述案例中销售人员存在承诺并夸大收益,未对保险条款中的现金价值、犹豫期外退保损失、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重要内容详细解释,隐瞒保险合同的重要信息,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启示

在此提示:

如果您参加保险产品说明会,或保险销售人员向您提到“随时可支取”“本金”“保本”“赎回”“今年投保,明年分红”“年年有分红”“投资回报率”“保底收益率”“第一”“最好”“最高”“大病小病都赔”等字眼时,须警惕陷入人身险销售误导陷阱

请您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务必亲自接听保险公司回访电话,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