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客户刘女士第一年车险在销售员胡某进行投保,出于信任,第二年刘女士简单询问了一些信息,并未仔细认真与销售员胡某沟通,胡某出于业绩考虑,在介绍车险时,向客户刘女士强制推销意外险,并谎称不添加意外险无法承保车险,客户无奈只得购买,事后发现并非必须购买,随后投诉要求退赔。
案例分析
《保险法》第11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131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各公司在开展保险业务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保险法》的合同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购买保险的外,禁止以任何形式利用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通过保险中介强迫消费者订立保险合同。
综上所述,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个别销售人员为提高销售业绩,以折扣优惠、公司规定、核保政策为由,变相误导消费者盲目投保高保额产品。也有部分网页、APP操作页面,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捆绑搭售,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或服务等,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应认真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避免造成损失。
风险提示
1.在购买车险时,应表述清晰投保需求,并对存在疑问的险种,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说明。
2.对发现存在强制销售行为,应及时沟通或与相关部门进行反馈,维护消费者权益。
当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被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