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A介绍
客户Z女士在2019年5月29日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年金保险,2020年、2021年均按时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
2022年未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客户表示自己在8月初把保费存入银行卡了,保险公司为什么没有继续扣款?
案例分析
保险合同中对于如何缴纳保险费做了详细规定,其中对于宽限期规定: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的,自保险费应缴日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在宽限期届满后仍未缴付且未能自动贷款垫缴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根据上述合同约定,续期缴费的宽限期为60天,即在宽限期内未及时缴付保费的,保险公司不再进行自动扣款,Z女士存入银行卡的时间已经超过了60日,故保险公司不会继续扣款。
此时如果合同无自动贷款垫缴保险费功能或现金价值不足以垫缴保险费的,则合同会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案例启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缴纳保费是投保人应尽的义务,投保人应定期梳理自己的保险合同,熟悉保险合同内容,清楚应缴费日,并留意保险公司的缴费提醒。
以免因逾期未缴费,保险效力中止,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