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2018年,赵女士先后投保了一份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和一份医疗保险。
2020年8月6日,因为朋友告知她有医疗险就足够了,所以来到公司申请将意外险退保。
保险公司服务人员向赵女士讲解了保险责任,告知意外险和医疗险保障的区别和意外保障的必要性,但赵女士仍然坚持选择了将意外险退保。
根据条款约定,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完成了退保处理,比所交保费少了近600元。
仅仅时隔两周,赵女士不幸遭遇车祸送院就医,后又被鉴定为8级伤残。
10月赵女士申请理赔,公司按照保险责任赔付了医疗费用,但由于意外险已退保,因此无法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赵女士对自己轻信朋友建议退保的行为非常后悔,不仅承担了退保损失,更未能获得意外伤残保险金。
案例分析
案例中赵女士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而其朋友从事行政工作,对于意外的风险需求是不一样的。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产品,让保险真正起到保障的功用。
案例启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1、保障需求看自己,人云亦云不可取。
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提供的保障范围不同,保险能够满足自身的实际保障需求才是王道,对于非保险专业人士的意见或建议,一定要进行甄别。每个人的生活状况、环境、经济等情况不同,对风险规避的需求也不一样。
2、犹豫期内再三思,中途退保需谨慎。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一年期以上的长期险公司会提供15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请大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觉得不满意,可以申请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条件全额退还所交保费。也就是说,犹豫期内退保是没有损失的。超过犹豫期再解除合同,需要按照现金价值计算退保金。现金价值的计算需要扣除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佣金、保险保障成本,因此在很多情况下现金价值会低于所交保费,退保就会有损失。所以消费者犹豫期后退保请务必谨慎,不然既失去了保障又要承担保费损失,实在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