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兼职做不得 帮人“跑分”终获刑!

时间:2023-06-14 09:38:10.0 来源:消费者点评微信号

 案例介绍 

2021年9月,陈某通过网络搜索到一则兼职广告:在家兼职“网络跑分”,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接受资金并根据对方的指示将资金转至其他银行账户,成功后可获取跑分资金万分之二十的佣金

拉人参与还能有“业绩提成”, 在利益的诱惑下,陈某邀约了朋友宋某、赵某,宋某、赵某又邀约了其他5名朋友一起来“兼职”。

这伙人在陈某的组织安排下共同从事跑分,一直持续到2021年12月银行卡相继被银行封控冻结。

最终8人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10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

 

案例分析 

帮信罪”,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1.犯罪人员多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上游犯罪团伙利用年轻人涉世未深、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蛊惑其参与犯罪,成为上游犯罪的“工具”。

2.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除帮忙转移违法资金以外,此类案件还存在买卖银行卡的情形。

本案例中陈某,还将自己名下的10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启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1.不要出租、出借、出卖个人银行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六五条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2021年6月人民银行起草《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七条 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金融账户和其他具有价值收付功能的金融工具,不得出租、出借、买卖金融账户和其他具有价值收付功能的金融工具,或者进行其他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

2.违法兼职不能做。案例中陈某等8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共提供43张银行卡实施“网络跑分”,帮助上游犯罪分子转移违法资金,最终落入法网。

帮信罪”已成为年轻人最易触犯的犯罪,30岁以下的罪犯占三分之二。请广大青年朋友,提高法律意识和反洗钱意识,切勿盲目从事违法兼职活动,更不能出租、出借、买卖个人银行卡,以免遭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