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买重疾险,邻居小张跟我说不要告知,就说身体健康就行。
不要这样,如实告知可能影响后续理赔。
案例介绍
某客户2021年6月投保某公司重疾险,保额共15万元,2022年6月因腰椎间盘突出住院治疗,出院后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经调查,该客户投保前曾在医院进行腰部相关手术治疗且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正常理赔决定,根据相关法律,保险公司与客户协商一致意见,此单拒赔并解除合同。
案例分析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风险提示
1.如实告知,投保时健康告知要逐条如实填写;
2.条款要看清楚,尤其是免责条款;
3.投保时忘记如实告知,别慌,后续可以通过柜面申请保全补充健康告知,来弥补忘告、漏告等情况。
近些年,保险反欺诈手段越来越丰富,各类大数据、信息共享越来越多。留给不法分子的骗保空间也越来越少。
对于消费者来说,切勿轻信不法分子的忽悠,参与到骗保案件中,以免引火烧身,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