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海南保监局第四届特邀廉政监督员的通知

时间:2012-12-13 14:51:26.0 来源:

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深入推进海南保监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加强保险监管队伍廉政建设,根据保监会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特邀廉政监督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纪委发〔2012〕7号)有关要求,结合海南保险监管实际,我局将于近期在全省保险系统聘请第四届特邀廉政监督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邀廉政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关心保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具有与履职相适应的政策水平、工作经历和监督能力;

  (三)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四)有较高的威信,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五)身体健康。

  二、特邀廉政监督员的推荐范围及名额

  各单位可从本单位从事综合管理、纪检监察、内控合规、财务审计、保险销售、保险理赔的工作人员中推荐特邀廉政监督员人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保险公司:每家公司推荐1名人选,原则上应为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层级”栏注明的层级;

  (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每家机构推荐1名人选,层级不限;

  (三)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推荐1名人选。

  三、特邀廉政监督员的推荐程序

  (一)请各单位根据前述条件和聘请范围,在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后,择优推荐特邀廉政监督员人选,报送我局确定。

  (二)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海南保监局第四届特邀廉政监督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可于我局网站http://hainan.circ.gov.cn下载),并于6月11日前将该表以传真形式报送我局。

  联 系 人:林凡

  联系电话:0898-68512015

  传  真:0898-68510255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