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08-06 09:35:08.0 来源: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会函[2014]33号),中国保监会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等工作转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按照工作安排,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委托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开展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现将海南省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报考方法

  (一)报考方式和时间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考试中心。报名费90/人。20149月至12月考试时间安排为每月第一个完整周的周二上午8点。

  (二)报考提交资料要求

  报考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2张。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当年的转业军官证、当年的复员军人证、护照、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赴大陆通行证。

三、题型题量及参考用书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题型题量为:单选题100道,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自201371日起,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已启用2013版参考用书。具体书目及命题范围可登录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www.circ.gov.cn)查询。

  四、资格证书发放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通过考试的人员取得加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钢印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到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领取。

  五、资格证书换发及变更

(一)201310月至20148月期间取得由保监会颁发的无有效期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继续有效。无须换领新版资格证书。

(二)201310月前考取《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在证书有效期内,持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到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申请换领新资格证书,并交回《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二)资格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有人应当持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原件,到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到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的,需提交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本人亲笔署名的变更情况说明。

  (三)资格证书遗失的,持有人应当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公告,并持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和遗失公告整版报纸到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申请补发新证。对外公告的内容要规范,应包括证书持有人姓名、证书编号。

  六、其他事项

    (一)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一律采取电子化考试形式。

    (二)考生应按照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三)超过有效期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根据规定不予换发新证。

 

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