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基本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4-08-20 16:40:42.0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4820(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李朴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祖继介绍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基本情况,并答记者问。中保网进行文字直播。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812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今天我们请来了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先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基本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司长田锦尘先生,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熊志国先生。

下面先请李秘书长作介绍。

李朴民: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支持政策,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险业发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保险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保险、商务、科技等服务业。

按照国务院部署,今年3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若干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一方面,调动多方面力量,对保险业发展的国际国内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完成了一系列专题报告,为《若干意见》的起草提供了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保险机构、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内涵外延和功能定位、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和障碍,特别是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研究。

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若干意见》送审稿。7月份,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若干意见》进行了审议。

《若干意见》共包括10个部分32条。第1部分为总体要求,第2-9部分为重点任务,第10部分为支持政策。重点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服务全局,以发挥好功能作用为出发点确定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任务。《若干意见》在指导思想中提出,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特别是按照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强调保险业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强调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在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支持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第二,突出重点,以差别引导为基本原则确定支持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保险作为市场化程度非常高的金融服务业,在发展中首先应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方面,通过加强保险业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对薄弱性、前瞻性、公益性保险服务,通过政府推动、引导和政策鼓励,促使其成长、发展。《若干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重点围绕养老、健康、农业、巨灾等保险服务,在税收、用地、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鼓励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提高社会管理效率。《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保险监管协调机制,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社会治理、政府管理密切结合。

第三,改革创新,以推进自身改革和加强监管为着力点,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保险业面向千家万户提供服务,但与其他金融行业比,发展基础相对薄弱、整体实力还不够强。《若干意见》特别强调以更大的决心推进保险行业改革,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创新产品服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条款通俗化和服务标准化,减少同质低效竞争。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风险管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通过苦练内功,提高保险业服务大局的能力。

关于《若干意见》的基本情况,我就简要介绍到这里。谢谢记者朋友的关注和报道。下面我们在座的两部委四位同志,特别是祖继副主席今天出席发布会,愿意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胡凯红:

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电视台记者:

请王主席介绍保险业现在发展总体状况怎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哪些成效?

王祖继: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保险业这几年实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我想用三句话来描述现在的发展成果。第一,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去年我国保费收入超过了1.7万亿,同比增长超过11%。从保费规模来看,我们在全世界排在第四位。我们专业的市场,农业保险和车险是全球第二大。

第二,保险业正处在发展黄金期。从国际上的规律看,在人均国民收入3000-10000美元之间是保险业高速成长期。我国的保险业发展也印证了这条规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后,经济各方面都受到一些影响,但保险业实现了稳定增长。从2008年到去年年均增长11%以上,这个发展还是比较快的。

第三,保险业今后还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从衡量保险业发展的保险密度、保险深度这两个指标看,虽然这几年发展很快,但这两个指标还在世界平均水平之下,说明我们的发展潜力还非常大。特别是新“国十条”的发布,为保险业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国际上有些知名的金融机构预测,2023年前后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国。

在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保险业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可以从几个方面看:第一,从保险的保障功能来看,支持了多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商业养老、健康保险和社会保险结合,不仅丰富了保障层次,也提高了保障水平。举例来说,保险业这几年经办了26个省、260个统筹地区的大病保险服务,受益人群达到4.7亿,保障水平平均提高10-15个百分点,大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

第二,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成效也比较显著。政府通过运用保险这种市场化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了公共管理的效果。

第三,利用各类责任险创新矛盾纠纷的化解机制。举个例子,2010-2013年间,保险业参与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了22.2万件医疗纠纷,成功率达到86%以上。

第四,发挥保险的补偿功能,提高灾害事故预防救助的水平。保险在防灾减灾方面有独到的作用。去年在宁波发生台风灾害,宁波市一些地区地下车库大量灌水,保险业参与救助,积极理赔,在很短的时间内提供了52亿的经济补偿,使受灾群众得到了生产生活的保障。去年黑龙江三江平原的洪涝灾害,保险业在迅速提供了27亿的经济补偿,不仅解决了广大农民当期的生产生活问题,也为第二年的备耕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以上三个方面是保险业的传统功能。再一个方面,保险业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和服务能力的提高,保险越来越成为完善金融体系重要的支柱力量。大家知道,保险业是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目前我们已经是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投资者,保险业这几年和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为完善金融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个方面,保险业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较大。到去年我们对主要农作物的耕种面积已经保障达到11亿亩以上,三大主要口粮的农作物的保障超过了65%,对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现代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再一个方面,保险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力量。首先体现在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保险业在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化改造方面发挥了长期投资的优势,在重大民生工程、国家重点工程方面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我们大体算了一下,到今年6月份,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达到3.6万亿。

保险业通过完善科技体系创新,很好地推进了企业的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典型的就是国产首台套设备的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有非常好的效果。

再有,保险创新发展小微企业的信用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很好的服务。仅在宁波一个地区一年就为4000多笔贷款50多亿的融资提供了保险支持,对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些方面说明了保险业这几年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的努力。

中国保险报记者:

养老问题是中国的一大问题,新“国十条”当中提到要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请问这项工作的最新进展怎样?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试点区域有什么计划?

王祖继:

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承办的一种商业养老年金的保险。社会公众投保这个保险可以享受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税收延迟缴纳的优惠。通过税收延迟缴纳的激励来筹集养老金,建设或者丰富保障体系,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美国有一个“401K条款”,这个条款是美国政府鼓励企业为职工建设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计划,除此之外美国政府还支持个人在有收入的时候建立个人退休养老金,也享受延迟纳税的优惠。当然这项政策在欧盟各个国家实行得更为普遍。在2009年,国务院在推动上海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文件中,已经明确提出来,要探索发展个税递延的养老保险。从那时候开始,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上海市都做了大量研究。保监会作为主要的政策执行主体,在个税递延的制度安排、产品设计、流程等相关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应该说有一定的技术储备。

这次新“国十条”明确提出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明确规定,2015年内启动试点工作。这也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在丰富保障体系这方面的作用高度重视。通过研究国外这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结合国内情况,我们认为开展这项试点工作的好处非常多。

首先,通过延迟纳税的激励政策,可以鼓励社会公众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这样不仅有利于促进保障体系的建设,而且可以大大减轻财政负担。

第二,有利于丰富养老保障层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在我们国家快速老龄化的背景下,财政又不是很富裕,社会保险只能是保基本,丰富保障层次,满足不同的保障需求的职责可以更多地放给市场,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起到更好的效果。

新“国十条”当中明确提出要把商业保险建设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业保险成为家庭和个人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提供者。这些政策要落实到位的话,抓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是很重要的措施,也是非常有效的措施。我们下一步将按照新“国十条”的明确要求,加快这方面工作,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前期工作。文件要求2015年内试点,我们争取创造好的条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启动试点。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记者:

2006年,国务院就曾经以保险业“国十条”的形式发文支持我国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时隔八年之后,近期再度出台保险业的新“国十条”,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呢?

李朴民:

2006年出台了一个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国十条,今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是十条。我粗略地概括了一下,主要的考虑,可以用四句话来表述,即总结以往经验,正视存在的问题,适应新形势要求,促进更好地发展。具体来讲,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八年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刚才祖继副主席已经把这些年保险业发展取得的成效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这里简单概括一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保费收入从2006年的5641.4亿元增加到去年的1.7万亿元,年均增长17.3%,成为全球第四大保险市场。二是市场体系快速发育,保险机构数量大幅度增加。2006年我国保险机构只有107家,目前已经发展到178家。三是服务能力稳步增强,农业保险规模已经居亚洲第一、全球第二,保险资金从2007年开始投资基础设施,2013年投资额达到了6789亿元。另外,2013年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达到3970亿美元,是2006年的13.4倍,制定新措施的时候要把这些经验、取得的成绩认真地进行总结。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发展还比较滞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也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整体实力不够强。目前我国无论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还是人均保费,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还是比较大的。二是服务水平不高。在发达国家,保险业在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保险渗透到人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在我国,保险的服务领域比较有限,行业技术手段、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都相对滞后。服务水平相对较低,诚信形象相对较弱。消费者对保险业的信任度也不高。三是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发达国家普遍将保险作为市场化的社会管理机制,但是在这方面,我们无论是在认识还是在政策支持上都还不够。全社会保险意识总体淡薄,各方面运用保险机制的主动性也不够强。对这些问题一定要认真分析和正视。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的换挡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的消化期,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但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迫切需要通过促进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和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跳出“就保险谈保险”的惯性思维,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的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以改革创新的理念和思路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在这一关键时期,国务院出台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这不仅有利于弥补我国产业结构的短板,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有利于释放保险服务业在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中的积极作用,而且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日报记者:

国务院强调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据了解,巨灾保险制度已经在深圳和云南开展试点,请问情况如何?另外,巨灾保险制度有没有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王祖继:

巨灾保险是非常重要的保险制度安排,在我国也是受到各方面关注的一个问题。特别是汶川地震以后,更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2006年在有关文件中就提出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要求,要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在落实三中全会《决定》各项措施的分工中,保监会有三项任务,其中一个重要任务是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保监会对巨灾保险制度十分重视,不仅开展了对各方面相关问题的研究,同时也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巨灾保险进行试点。

深圳政府在这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去年底深圳市政府通过了《深圳市巨灾保险试点方案》,根据深圳经常发生或者它特有的地质和自然灾害,比如台风、泥石流、洪水以及核电保障等,归纳了15项风险。深圳经济条件比较好,规定凡是在灾害发生时,深圳市的市民都属于保障对象。每年政府出资3600万元购买这样的风险保障,施行了一年多的时间。

在云南,楚雄州的巨灾保险方案已经通过并即将实施。主要是针对地震的农房保险,个人是自愿的,投保100元钱,保障2万元的风险额。整个楚雄州一年投保5000多万。宁波和深圳类似,针对宁波地区的地质和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台风、滑坡等等方面,主要对人身和家庭财产损失进行保障,一年大约补偿3800万,细节就不多说了。试点情况势头还是很好的,对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巨大的支持。

这次新“国十条”对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作出了明确部署。巨灾保险制度的落地对保险业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着国家将保险纳入了灾害事故的防范、救助体系的制度安排,意义非常重大。巨灾保险制度的大体框架是这样,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包括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制度。目的就是要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这个框架涉及到各个方面,有立法、制度安排、商业机构的平台建设,多层次的风险分担,包括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直保公司、再保险公司和相关个人,包括基金如何筹集、如何运用。这就说明,巨灾保险制度是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再加上我国幅员辽阔,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分布非常复杂,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个非常非常艰巨的工程。

新“国十条”作出明确部署之后,下一步保监会要会同各个部门继续地推动,首先要推动巨灾保险立法,首先以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作为突破口,将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灾后防范救助体系。第二,会同财政部和有关部门要制定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框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第三,要完成一些专项工作,比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的巨灾条款、费率的厘订,包括巨灾共保体的筹建等等方面专题性研究。第四,继续推动各地的试点工作,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做好准备

中国新闻社记者:

关于养老的问题。在《意见》中有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出台这条意见的主要考虑是哪些?具体给予哪些方面的鼓励和支持?

王祖继:

养老产业确实是社会服务业中最重要的产业之一,为了把这项事业发展好,国务院今年专门颁布了促进养老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文件。由于保险业和养老产业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所以国务院文件在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方面,明确要求要创新养老保险产品的服务,包括投资养老产业,发展多样化的养老健康服务。我们首先要支持商业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最主要的承担者,我们也支持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同时,我们也会积极参与社会保险的市场化运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包括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补充的重要作用。

除了发挥传统的风险管理、经济补偿和保障等传统职能以外,现在保险市场主体在积极地通过运用各种投资工具,包括股权、债权、各种基金,一方面参与公立医院的改革和医疗保健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也在创新养老产业的发展模式。养老社区投资方面,初步来看大约有接近300多亿的投资,很多省份都有养老社区的试点,这两年如果顺利建成,可以达到4万多个床位。保险业投资养老社区是新的试点,还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这些工作都在探索之中。

国务院新十条在这方面也给予了政策支持,要求有关部门要对投资养老健康产业给予用地保障。虽然这一条政策不是专指保险公司,但由于保险这个行业跟养老健康方面的天然联系,应该说是重要的受益者。在新“国十条”明确的要求和政策的支持下,从监管部门将支持保险主体进行大胆的探索,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在商业养老和健康产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经济日报记者:

有两个问题。一、新“国十条”提出了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这也是在国务院的正式文件中第一次提出,是出于什么考虑?二、新“国十条”出台的第二天,国务院又发了《关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相关意见》,其中也提到积极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另外特别提到要使更多的保险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保监会下一步在这方面,特别是资金运用方面,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李朴民:

我来回答第一个问题。关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无论是在文件起草中还是在出台后,都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我理解,现代保险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说是现代服务业中具有代表性的行业,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运用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创造需求,实现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有机衔接。保险服务与社会治理相互交融,商业机制与政府管理密切结合的产业。总体上来说,现代保险服务业有这样的内涵。

与传统保险业相比,现代保险服务业还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新”、一是“广”。所谓“新”,是指现代保险服务业是建立在新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基础上的产物,它既包括随着科学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型保险业态,也包括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保险业务的改造和提升。所谓“广”,是指现代保险服务业不仅包括商业保险服务,也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灾害救助中能够市场化运作的保险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保险服务业是一个大保险业的概念。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就是要求保险业以全新的定位融入新时期国家发展的战略之中,使其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王祖继:

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保险业在创新资金运用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和改革,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前一段我们在拓宽保险资金投资领域方面做了很大的改革,放宽了股权和不动产的投资范围,增加了创业板等可投资产品。同时,我们推动基础设施的债权计划注册制改革,实施大类资产比例的监管,简化程序,探索债股结合的创新,推进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调动了市场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增加了市场主体的投资风险意识,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应该说效果很好。

新“国十条”在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方面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一是要求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创新资金的运用方式,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第二,拓展保险资金运用的空间,通过投资股权、债权、基金,包括将来要探索资产证券化,支持科技创新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服务城镇化方面要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三,加快资产管理机制和业务创新。包括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推进设立基金公司的试点。业务创新包括设立一些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等。继续深化改革和创新方面包括研究制定保险基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我们将加快这方面的探索和改革,在今年底希望有一些具体办法出台。

我们要研究制定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的便利化政策,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战略新兴产业和重大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方面,为经济转型升级作出贡献。要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改革,支持市场主体,创新资金运用方式,在重点投资领域发挥保险资金的作用。

大家问到支持实体经济问题,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作用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说促进长期投资。通过投资股权债权,企业的并购为经济发展提供长期资金。再比如说支持企业走出去。信用保险是支持企业“走出去”,进行对外投资、对外出口,特别是支持高科技的、高附加值的成套设备出口的重要力量。刚才秘书长也提到,我们去年为出口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达到3970亿美元,4.5万户企业受益。

第一财经记者:

请问一个有关反垄断的问题。今天早上日立、三菱电机等12家汽车零部件的厂商因为操纵产品供应价格,已经被发改委处以12.35亿的罚款,而且被誉为反垄断第一大单,请问这个处罚基于什么样的判断和原则?未来反垄断的力度会不会继续加大?

李朴民:

对日本12家企业实施汽车零配件和轴承价格垄断,我们已经依法作出了罚款的决定。发改委的门户网站上已经详细登了这方面的情况和消息,诸位记者朋友如果想了解具体情况,可以登陆发改委的门户网站。

关于价格反垄断的问题,中国是个法制国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说无论是国内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是违反了《反垄断法》,都要受到查处,都要接受处罚。这里我只谈这两点,如果有追问的问题,可以提出下一步采访的申请

胡凯红:

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