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或个人假冒专业律师、权威专家或金融机构内部人士等,借“代理维权”之名收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突破法律底线,牟取非法利益,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民生和经济稳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要求,遏制市场乱象,防范金融领域相关风险,优化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现通告如下:
一、防范非法代理风险,警惕遭受不法侵害
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或个人通过微信朋友圈、社交平台、线下免费法律咨询宣讲会等多种方式,发布帮助消费者代理退保、停息挂账、修复征信等广告,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代理投诉举报,并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手机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或咨询费,牟取非法高额收益。
非法代理通常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伪造证据材料,向金融监管、信访等部门投诉举报,阻碍消费者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开展有效沟通,并以重复投诉、缠访闹访等手段向金融机构施压,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等目的。由于潜藏利益巨大,甚至部分黑恶势力参与其中。除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投诉举报外,还诱导其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加入代理组织,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代理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多少作为级别高低的依据。上述行为将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遭受经济损失、失去保险保障等风险,甚至遭遇诈骗或传销陷阱。
二、正确看待金融产品,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融资成本、抵押、担保、保险责任、现金价值等金融概念,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和投资理念,接受正规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拒绝接受非法从事金融借贷、非法承诺保本保收益等违规执业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个人资金安全。
消费者应树立依法维权意识,警惕非法代理可能面临的风险隐患,拒绝参与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非法行为。消费者如果对购买的金融产品或享受的金融服务存在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可以直接通过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信访部门等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诉求,或向行业自律组织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等,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三、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从严打击违法行为
2021年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开展阶段,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重点对金融放贷、信息网络、社会治安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进行标本兼治,积极维护良好营商环境。部分非法组织或个人以“代理维权”为名,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突破法律底线,已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对于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或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