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险业开展《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培训活动

时间:2018-09-18 10:28:1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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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保险从业人员保险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学习,及时把握《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与精神,有效推进保险法务工作,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省内各保险公司于9月14日在海口举办《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培训班,共计24人参加培训,由此拉开了2018年全省保险法律法规宣传的序幕。

此次培训由行业协会法务专员杨英主讲,就《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要点进行解读,对近期海南保险业加强车险销售管理的系列文件精神进行了宣导,培训内容丰富精彩,参训人员均表示受益匪浅。

2018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并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涵括一般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法系列司法解释顺利完成。接下来,行业协会还将于9月18日至28日在儋州、文昌、琼海、万宁及三亚5个市县举办《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培训班,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学习。后继协会将逐步多次举办培训班,争取向全省保险从业人员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