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优选】以案说险|投保前有既往病史一定会被拒保吗?一个案例告诉你!

时间:2022-09-20 16:21:46.0 来源:消费者点评微信公众号

 

引言

 

现在大家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但是有很多消费者依旧认为保险理赔难,其实出险时,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保险公司都是会赔付的。

而没有得到理赔的案件,则多数是因为投保前未如实告知。

那么,购买保险时到底该如何做好如实告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下面的案例吧~~

 

案例简介

2018年3月,客户陈先生通过代理人高某在我司通过App线上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时,陈先生对投保单中关于健康告知项、既往病史项的询问回答均为“否”,在查阅过电子投保单,人身投保提示以及免责条款等之后,签字提交,保单顺利扣费标体承保。

2022年8月,陈先生在整理房间时,发现2013-01-23自己因病住院的病历资料,出院时医生诊断急性胰腺炎。

陈先生想起2018年投保时未对该次住院情况进行告知,担心既往病史没有告知,会被拒保,心里十分的不安,连忙向我司代理人咨询。

经过与公司核保的沟通,客户陈先生提供了当时的就诊病历以及近期的复查情况,并做了增补告知。

经总部核保,最终给出的核保结论:“急性胰腺炎单次发作,对核保无影响,可标体承保”,陈先生如释重负。

 

案例启示

在此提示消费者:

1.如实告知很重要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2.既往病史不一定就拒保

核保是指保险人在对投保的标的信息全面掌握、核实的基础上,对可保风险进行评判与分类的过程

保险公司会对每一份保单进行核保,包括客户年龄、职业、财务、健康等信息。比如我们在买保险时需要进行健康告知,若健康告知有异常,保险公司就会进行医务核保审核,审核结果会根据客户的身体情况进行分类,常见的医务核保结论有以下五种:标准体、除外、加费、延期和拒保。


像上面这一案例,客户确实存在既往病史,但是经过保险公司的全面分析和专业评估,公司依旧以“标准体”作为医务核保结论,而并非像部分人士认为的“有既往病史就一定会被拒保”。

因此,不要担心拒保而选择不如实告知,相反,如实进行健康告知,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进行专业评估,更能为客户获得有力的核保结论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