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丨健康异常遇上如实告知,投保时应如何理性选择?

时间:2024-03-13 10:24:52.0 来源:中国保险网络大学微信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下,中保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围绕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特别推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

本期跟大家分享的案例是:健康异常遇上如实告知,投保时应如何理性选择?

一、案例要旨

健康告知,需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也是保险合同签订的根本。投保人应根据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代理人应根据公司要求认真询问投被保险人健康情况,如果消费者存在不愿如实告知的侥幸心理,保险公司应向消费者说明,如果存在不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的状况,可能会影响后期理赔,不能让消费者在侥幸中购买一份可能无法理赔的保单。

二、案例简介

2022年1月,年近50岁的张某发现身边朋友罹患重疾后在朋友圈筹款,想着朋友与自己年纪相仿,张某就考虑为自己买份保险,为自己和家人获得保障。于是,张某马上找到某保险公司业务经理沈某,希望其为自己推荐一份重大疾病保障,沈某根据张某的情况为其推荐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元。销售保险的过程中,业务经理沈某对张某进行健康状况的详细询问,张某称自己有多次住院病史,具体包括:2012年9诊断为肺炎,肝功异常,左肾结石,右肾囊肿等;2015年10月诊断为慢性乙肝,脂肪肝,左肾囊肿;2018年1月诊断为慢性乙肝,脂肪肝,腰肌筋膜炎,肝多发囊肿等。在询问过程中,张某产生了疑问,表示自己的住院病史这么多会不会买不了保险,能不能不告知公司。业务经理沈某本着职业操守,耐心告知张某投保对于健康状况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并讲解了过往实际案例,表示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最后即使出险也可能会面临拒赔甚至保费无法拿回的情况。

在沈某耐心讲解及协助下,张某意识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并向保险公司提交了自己每次住院的检查报告、出院小结等病例资料。投保当天该保险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病例资料进行审核后下发体检通知,张某择日体检后,该保险公司根据最新的体检报告,并结合之前客户的健康状况,给予正常承保,无任何责任除外。

顺利承保后,张某非常满意,称自己年龄将近50岁且有多次住院病史,还能安心买到重大疾病保险,解决了自己的重疾保障需求。张某也对业务经理沈某的专业性表示了肯定,称当初自己因不懂保险知识,对如实告知不了解,险些对自己的病史进行了隐瞒,以后自己亲戚朋友买保险的时候也一定会拿自己当案例,积极宣传如实告知的重要性。

三、案例评析

本案例中,在保单投保的如实告知环节中,该保险公司业务经理认真负责地按照公司投保流程,要求客户如实告知相关病史,但客户担心如实告知有多次住院病史会影响投保,业务经理了解这一情况后将公司的承保规则及不如实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向客户进行了详细地解释说明。经过详细了解,客户将自己的病史如实向某保险公司进行了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保险公司根据客户病例情况下发体检通知,按照客户最新的体检报告结合之前客户的健康状况,给予客户正常承保,无任何责任除外。

如实告知是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告知保险公司的一项保险法律原则。投保人的告知陈述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编造虚假情况用来欺骗保险公司。对于客户而言,很多客户可能害怕自己如实告知健康异常情况后会被保险公司拒保或者条件承保,进而选择不如实告知,但这种行为最终可能会被解除合同和拒赔。其实,客户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并不一定会被拒保或者条件承保,只要配合保险公司提交核保相关材料,就有可能顺利承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本案例中,某保险公司业务经理沈某,在销售保险的过程中对张某进行健康状况的详细询问,张某询问业务经理沈某自己有多次住院病史,会不会买不了重疾险,能不能不告知公司。业务经理沈某用自己的专业态度,积极与客户沟通健康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对公司的承保规则和不如实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向客户进行了详细地解释说明,最终得到客户认可并提交了详细的病例资料。后续张某的重疾保单得以正常承保,保证了客户将来合同享有的正常权益及保障,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理赔纠纷问题。

四、案例启示

(一)保险公司

1.在客户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代理人应认真询问客户健康情况,仔细讲解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如果遇到客户不愿告知的,要耐心与客户沟通解释,让客户清楚了解如不告知后续可能带来的各种纠纷情况及问题,避免客户的权益受到影响。在开展业务时,应切实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所购买产品信息的知情权,针对代理人销售行为应制定相应的品质管理办法,将销售过程可能产生的影响消费者权益的日常行为(包括不限于夸大收益、虚假承诺、掩饰风险等)详细梳理纳入制度建设并纳入风控体系,进行日常监控并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同时保险公司应做好代理人的培训工作,通过制度讲解、案例解析、品质处罚公示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开展代理人培训工作,让代理人展业时以专业的保险知识向客户进行沟通解释,让客户在投保前充分了解投保规则。

2.在投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中,保险公司应及时将相关核保结果有效通知至客户,如短信通知、APP通知等,确保客户收到并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客户的疑问应进行充分解释及说明,尽可能提供相关依据,避免因客户不知晓核保结果产生纠纷。

3.保险公司应通过各种服务渠道对如实告知重要性进行宣传,如公司官网、公众号、APP、柜面等线上线下醒目位置开展宣传教育,结合产品宣传资料、投保单等进行显著提醒,让客户在投保前就能清楚了解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二)消费者

1.广大保险消费者在投保时,应按照相关要求,重视健康告知栏内容,全面告知,切不可认为医生说没大问题就觉得可以不需要告知,切不可为了能及时承保故意不告知,如果因为未告知全面且后续发生保险事故,有可能被保险公司拒赔并解除保险合同,甚至保费也无法全额退还。

2.若客户在投保过程忘记告知相关健康状况,请务必及时向保单所在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让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五、案例来源

本案例由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