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保险服务承诺书

时间:2013-03-19 13:23:57.0 来源:

一、严格执行《保险法》及履行保险合同各项义务,遵守服务时效承诺,向客户提供各类保险保障服务。

二、践行阳光保险关爱服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一)为客户提供关爱服务

1、免费为出险客户提供“三个一”关爱服务,享受阳光提供的“一瓶水、一张报纸、一把雨伞(一件大衣)”。

2、机动车辆保险的客户,持客户服务卡可享受一系列增值服务。
 
(二)车险专业化理赔服务承诺

1、“闪赔”服务:
    4S
店车商渠道 ,客户 10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报案24小时内、免单证赔付,超时百倍罚息;
   
车商以外渠道,客户 5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报案24小时内、免单证赔付,超时百倍罚息;
   
损失金额1000元以下人伤案件协商赔付,报案72小时内赔付。
    2
、“三维通赔”服务:

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甲地承保,乙地查勘,丙地理赔的“三维通赔”,客户可在阳光产险任意网点享受理赔服务。
    
三、开放式服务监督体系
   
(一)多渠道受理客户对阳光产险产品和服务的投诉,包括900多家营业网点、全国统一客服专线95510、阳光保险官方网站www.sinosig.com等;阳光产险所有营业网点均设有投诉受理专区,并由客户服务经理接待客户。
   
(二)阳光产险客户服务人员均应遵守《客服纪律 九要九不要》,并接受广大客户的监督,即:

要客户满意,不要欺瞒刁难。

要牢记承诺,不要玩忽职守。

要廉洁自律,不要吃拿卡要。

要热心真诚,不要简单粗暴。

要服从调度,不要推诿懈怠。

要落实三一,不要漠不关心。

要微笑服务,不要冷若冰霜。

要仪态端庄,不要衣冠不整。

要快赔闪赔,不要超时超限。

阳光产险将秉承“让我们的服务成为客户选择阳光的理由”客服理念,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内容,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指导。